江苏宿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26日
江苏宿迁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26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宿迁市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收费标准及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26日。
2014年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2、考试时间、考试方式
(1)初级资格
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24日。
考试方式:无纸化考试。
(2)中级、高级资格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26日。
考试方式:纸质考试。
3、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逾期后果自负。
交费发票领取:如需要发票报销的考生于2014年5月10日-20日至原审核地点领取。逾期不再提供发票。
4、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5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24日。
三、报名网址
全省统一采用财政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或宿迁市财政局网站“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特别提醒:经省财政厅批准,沭阳县已经单独设立考点。沭阳县考生请选择“沭阳县考点”,报名资格审核请到沭阳县财政局。详情请登录沭阳县财政局网站查询(/shuyangczj/)。
四、报名条件
1、初级、中级报名条件
初级、中级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2、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考生可登录“宿迁市财政局—会计之家—2014会计职称报名”详细查看相关文件:
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3、江苏省职改办《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
五、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流程
1、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注册表(中级资格需单位或居委会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2、网上交费流程:
进入报名首页→登录→选择已报名省份→填写报名注册号、密码与附加码→选择网上交费。
六、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
1、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7日(网站后台开放时间全国统一,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逾期无法受理)。
2、考生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考生办理审核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读取数据、采集照片);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需携带会计师或经济师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现场审核地点(也是领取考试教材、缴费发票地点)
代码 | 现场审核点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453 | 泗阳县财政局 | 0527-85214494 |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10室 |
1454 | 泗洪县财政局 | 0527-86223017 |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
1451 | 宿豫区财政局 | 0527-84465537 | 宿豫区财政局102室 |
1455 | 宿城区财政局 | 0527-82960883 | 宿城区政府大楼212室 |
1456 | 宿迁市财政局 | 0527-84363083 | 宿迁市财政局502室 |
4、注意事项
(1)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2)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考生必须到市财政局会计处502室参加资格审查。
(3)高职五年制未毕业考生不能报名。(考试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高职因初中毕业入学,未毕业未取得大中专毕业证,不能报名考试,全省统一)
七、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三门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师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笔试成绩三年有效。评审合格者方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4.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宿迁市资格资质脱政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