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9月4日起
湖南株洲2013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9月4日起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生须知通知
准考证打印:
初级考生于2013年9月4日-13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和“株洲财政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按规定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已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路线。
考生须知: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并完成电子签到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文具、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3.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核对计算机屏幕显示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证件号是否正确,等待考试开始。
4.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
5.考试开始后,计算机自动进入答题界面。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7.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9.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
10.考试结束,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考生统一交卷。
11.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12.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资格)有关考务的其他要求,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打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
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