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24
五、工伤保险( P79 )( ★★★ )
(一)工伤的认定
1.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4 )患职业病的;
(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7 )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视同工伤的情形
(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3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1 )故意犯罪;
( 2 )醉酒或者吸毒;
( 3 )自残或者自杀;
(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待遇
1.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解释】( 1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3. 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途径
( 1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①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 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 劳动能力鉴定费。
( 2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①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③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 P78 )( ★★★ )
(一)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1.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3.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工伤职工治疗 “非工伤” 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医疗期( 2013 年多选题)
医疗期,是指职工因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 医疗期期间
( 1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 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
( 2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 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 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
2.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 1 )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2 ) 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3 ) 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4 ) 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5 ) 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6 ) 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解释 1 】( 1 )医疗期:病休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2 )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
【解释 2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职工王某应享受 3 个月的医疗期,如果王某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第一次病休,就要看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共 6 个月的期限内王某累计病休的时间是否达到了 3 个月:( 1 )如果王某自 4 月 1 日起一直卧床不起,至 6 月 30 日,医疗期满;( 2 )如果王某断断续续,至 9 月 11 日累计病休时间满 3 个月,则医疗期满。
3. 医疗期内的待遇
( 1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 2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 3 )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3 年笔试)
A.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期间为 3 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上的,医疗期期间为 6 个月
C. 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
D.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答案】 ABCD
【解析】( 1 )选项 AB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 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 2 )选项 C :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享受医疗期待遇;( 3 )选项 D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4. 最低工资标准(综述)
( 1 )劳动者的损失赔偿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 %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2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3 )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4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5 )劳动仲裁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12 个月金额的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 作出 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6 )医疗期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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