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22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二十二)
第二单元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P70)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2.个人缴费
(1)个人缴费的缴费基数与比例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2)个人账户
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解释】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例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13年机考)
【答案】√
【解析】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解释1】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解释2】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相关链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解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链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正常死亡:每月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2)未熬到退休年龄死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释1】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解释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未熬到退休年龄人就废了:病残津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P75)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个人缴费部分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3)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
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案例】某企业职工王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1)每月从王某工资中扣除100元(5000×2%)存入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单位每月缴费中转入王某个人账户额=5000×6%×30%=90(元);(3)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100+90=190(元)。
2.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起付标准(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2)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解释】(1)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的,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或个人自付;(2)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部分,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一般为10%,可由个人账户支付也可自付;(3)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或参加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解释】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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