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江苏泰州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8日止


江苏泰州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8日止

  内容摘要:江苏泰州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月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月8日下午16:00。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48)精神,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泰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3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月8日下午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月8日下午16:00。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3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3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23-86896181、8689105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13年2月20日—2月21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相关费用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选择今年报考科目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20日- 2月21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3年6月17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本次考试教材征订采用网络征订的方式。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教材征订,凡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采用邮政快递(EMS)邮寄的方式,邮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到付),考生报名费和教材发票将随同教材一并邮递。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3-01-09 22:30:25【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