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第二次报名通知
南京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办会[2007]4号)文件精神,现将南京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二、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双休日继续报名)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5:00
第二阶段:7月25日至7月 30日(双休日继续报名)
上午 8:30―11:30 下午2:00―5:30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会计资格考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如下:
四、报名方法
1、考试报名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新照片3张;
有学历(或学位)的,应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还需携带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了维护考生权益,报名时由报考本人前往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当场填涂报名信息卡和报名表。报考人员因填写信息卡和报名表发生错误,或者委托他人报名发生错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两门考试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六、南京市会计资格考试区县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本公告同时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网址:)上发布。
南京市财政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苏财会字[2007]5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为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实际情况,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以下情况的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1.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凭上述毕业证书可单独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2.不属于以上情况者必须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三科目。
三、报名时间: 4月24日--30日(双休日照常办理)。
四、报名地点:
1.市区报名地点:胥江路471号苏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内四楼(不包括吴中、相城区)。
2.各市(县)、区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组织和安排,并将要求及时对外公布。
五、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采取笔试方式,时间为11月4日。
市区考生准考证10月16日起至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财政局窗口领取(双休日休息)。
2.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采取机考方式,时间为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市区考生准考证8月1日起至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财政局窗口领取(双休日休息)。
3.珠算考试时间为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市区考生准考证8月1日起至乌鹊桥弄18号南楼102室珠算协会领取(双休日休息)。
六、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底版)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中有关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3.为照顾应届中专以上 (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的考试,将在7月24 日-- 26日针对上述对象进行一次补报名。市区报名地点在胥江路471号苏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内四楼(不包括吴中、相城区)。
附: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日
镇江市会计资格报名通知
镇江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定于 4月16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第二次报名定于7月16日至7月30日(节假日除外)进行,其中第二次的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地点:
镇江市直报名点: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正东路10号),电话:4400079,4405972
京口区报名点:京口区会计服务中心(南门大街环球大厦6楼),电话:5035437
润州区报名点:润州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朱方路212号宴春酒楼朱方路店5楼),电话:5631298
镇江新区报名点:镇江新区财政局1323室(大港金港大道98号),电话:3176526
丹阳报名点:丹阳市会计管理服务中心(人民电影院北侧),电话:6523286
句容报名点: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华阳东路财政大楼),电话:7264654
扬中报名点: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港东南路20号),电话:8321574
南通市会计资格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
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4月18―30日。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7月18日至7月30日(双休日不休息)进行,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地点:
南通市市区报名点:南通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青年西路192号),联系电话:83534657 、83534652。各县(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组织和安排。
连云港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4月16日至4月30日进行,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7月23日至7月30日进行,其中第二次报名的对象为5-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免试条件。考生在报名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名地点。市直报名点设在中华函校连云港分校(市新浦区通灌南路登泰大洒店对面),联系人;付海旭,联系电话:5400121、5508710;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教处(市新浦区解放西路47号),联系人:刘慧君,联系电话:5478290。县区属考生报名到所在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
泰州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大纲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公布(财办会[2005]3号)。
三、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时间:我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定于4月2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报名定于7月20日至7月3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其中第二次的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地点:市直、海陵区、开发区报名点在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新区人民公园西侧),联系电话:6888085。其他市(区)报名工作在各地财政局指定地点进行。
六、报名手续: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咨询电话:0523-6888085(市财政局)
泰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将全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各地在组织报名前,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报名条件、报考方法、考试科目、免试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考试相关要求等信息。
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报名定于4月16日至4月30日进行,
第二次报名定于7月16至7月30日进行。
其中第二次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关于会计资格培训及报名收费
(一)培训及教材费用
严格按扬价费(2005)144号文规定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收费标准为260元/人。
2、《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收费标准为320元/人。
3、教材费。培训教材应本着自愿、按实收费的原则,由学员自主决定购买与否,不得强制学员购买。
(二)考试报名费用:按苏价费函[2001]172号文规定的每门30元/门标准收取。
三、考试时间安排
会计资格笔试科目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1月4日上午 9:00―11: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4日下午 14:00―16:30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上机考试时间由我局会计处根据各会计资格考试培训单位申请另行确认。
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报名工作的经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报名每个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
无锡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办〔200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
考试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11月4日上午 9:00―11: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4日下午 14:00―16:30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上机考试)考试安排:
市区隔 8月下旬-9月底 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 9月中下旬 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对象及免试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并持有效身份证件(非无锡户籍的还须持有暂住证、集体户口)。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定于4月20日至4月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第二次报名定于7月20日至7月30日进行,其中第二次的报名对象为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考人员前往指定地点(见附件)办理报名手续,其中不参加培训的考生、第二次报名的考生前往附件中带★的单位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无锡户籍的还须携带暂住证、集体户口);
(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工作。各相关接受报名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尤其是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报名信息卡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科目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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